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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王玮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0阅读数: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现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采取私下与劳动者达成工伤赔偿协议。那么这种工伤事故赔偿“私了”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1.私了协议无效之情形: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故意隐瞒,逃脱责任,违反强制性和禁止性法律规定,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健康权利,依据规定,该协议自始无效。

   2.私了协议有效之情形: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用人单位在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前提下与劳动者达成工伤私了协议是有效的。这种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合法、自愿的民事原则,有利于化解纠纷。

  3.私了协议可撤销、可变更之情形:双方签订的“私了”协议,如果赔偿数额低于法定工伤待遇标准的,此协议可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变更或撤销前协议是有效的。

   由此可见,同样一份工伤私了协议,可能出现有效、无效、可变更或撤销三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定性为有效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