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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318001
标    题 关于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拖欠租赁费投诉
姓    名 赵**
手    机 132****2206
身份证号 6501**********4423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库尔勒市经济开发区政府领导:

    您好,我是新疆金百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414日,主营物业管理等业务。

    我公司201853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签订ZD泉业商务净水机租赁服务,合同约定,根据实际需要,由我公司提供单个市场价值26800元(贰万陆仟捌百元)的ZD泉业商务净水机进行租赁,每月31号前按照每台5元支付租金。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于20221月至12月一年未支付我司租赁费用、20237月到至今未支付。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从未口头或书面提出不租赁的请求,我公司依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维修服务以及售后工作。截止20252月底,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累计欠我公司租金100万元左右。

    目前,由于金额巨大,对我公司造成严重影响,一是制约公司的正常发展。由于欠费金额数量大,时间长,造成公司的资金链断裂,运转困难,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二是过高的欠账直接影响工人工资的发放,工人多次到公司讨要,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命脉,加上这两年经济环境形势不景气,企业经营本就举步维艰。习近平总书记一直贯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说民营企业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怎么连公安机关对民营企业都如此作为?我们一直没有起诉,是考虑到公安单位性质。并不是我们公司就将此事不了了之了。

    我们于2023111日就写过投诉信,虽然给我们回复了,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欠款依旧没有协助追回。如果公安机关都拖欠民营单位的费用,老百姓还怎么生活?至今又半年过去了,难道库尔勒市政府信箱是摆设吗?如果一直不予以解决问题,敷衍怠工!我们将上访省级,中央,坚决解决此问题。在此,恳请库尔勒市经济开发区政府领导,考虑我公司的困难和诉求,协调该单位尽快解决这一欠款问题,为我们企业经营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赵女士,您好!关于您反映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拖欠租赁费问题,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内容开展详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确认您反映开发区公安分局从2022年1月至12月、2023年7月至今未支付净水机租赁费用,累计拖欠净水机租金100万元左右的情况部分不属实,经对往来账目进行全面核对,自2018年5月与开发区公安分局签订合同至今实际未结租赁费合计239720元,与您反映“累计拖欠净水机租金100万元”不符;开发区公安分局分别于2022年12月份支付57500元租赁费、2023年8月份支付83250元租赁费、2024年12月份支付2022年1月租赁费10000元,合计支付租赁费150750元,与您反映“从2022年1月至12月、2023年7月至今未支付净水机租赁费用”不符,希望贵单位本着诚信经营理念,准确如实反映问题。
2017年至2021年为适应当时维稳需要,开发区公安分局加大在维稳方面的投入,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国企、央企、中小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欠款情况,为保证各债务企业都能正常运转,在预算有限情况下,需合理调配预算,分批次、分阶段偿还,还请贵单位适当宽限还款时限,且开发区公安分局也一直在不间断偿还贵单位租赁费,我们也已指派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推进还款事宜,争取在2025年上半年再解决部分租赁费,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尽快结清剩余租赁费,请您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关注主任信箱!
处理对象 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