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717001 | ||
标 题 | 开发区幸福天地影院欺诈消费者不退充值金额 | ||
姓 名 | 寇* | ||
手 机 | 185****6875 | ||
身份证号 | 6528**********0022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 ||
信件内容 | 库尔勒开发区幸福新天地影院,开业时以200元不限场次无条件可观看8次电影的噱头售卡,购买后,第一次刷卡还按次数,后来又转移到了小程序上,而第三次购买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会员价购买,票价从28到35不等,一购买余额不足,只剩75元,我又充值了200,本想购买但看票价和当初悬殊大,气不过,就想着不用了,去电影院前台让退费,结果沟通无果,从上到下对方却理直气壮的运用霸王条款不退款,明明是他们的承诺没做到,任意妄为胡改在先,却胡搅蛮缠不退回卡余额,并且让我补差价,欺骗消费者,欺诈消费者权益,真是活见鬼了,这么没王法了,他们说啥就是啥,可以如此胡作非为,把老百姓的钱不当钱,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我要求退回我的余额275元。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寇蔻女士: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查你在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天地影院储值观影,退费时认为不合理。经调解,该影院确实未将会员卡退费规则向广大消费者在办卡时进行公示告知,现已要求该影院立即在经营场所公示会员卡充值与退费规则。该影院已同意将你卡中余额270元全额予以退款,你对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关注主任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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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