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对巴州疆之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巴州中泰联纺纱业有限公司80万锭涤纶纺纱项目临时土地复垦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何秀红联系电话:0996-2119350
附件:巴州中泰联纺纱业有限公司80万锭涤纶纺纱项目临时土地复垦报告表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