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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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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L165280DMBON7D6405 /2025-0004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名 称:关于开展2025年儿童用品、燃气灶具、车用汽油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4-14 12:49
  • 主题词:
关于开展2025年儿童用品、燃气灶具、车用汽油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4 12:49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5年儿童用品、燃气灶具、车用汽油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相关企业、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于2025年4月至10月对儿童用品、散煤、车用尿素、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儿童玩具、燃气灶具等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实施细则及承检机构

(一)抽检范围:园区生产及销售领域。

(二)抽检产品:散煤、车用尿素水溶液、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儿童文具涂改制品、作业本、儿童毛绒玩具、记号笔、荧光笔、燃气灶具。

(三)监督抽查细则:附件1-附件4。

(四)承检机构: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承检机构、经营主体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指派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抽检工作,做到工作认真细致,程序合法合规。

(二)配合做好现场检查工作。承检机构要加强与监管人员的协作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抽取的样品和备份样品应当场封样,并由执法人员、承检机构人员、经营者三方签字确认。

(三)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抽样机构发现的被抽查企业拒检和假冒、无证无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局上报。

(四)严明工作纪律。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规范,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接受被抽检人的馈赠、宴请,不得借机收取任何费用。

三、承检机构管理

(一)承检单位应按规范程序进行抽样检测,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承检机构应做好信息采集和检验报告送达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最终检验结果确认及异议处理工作。不合格检验报告应于报告印发后15日内及时完成报送。

(三)承检机构在现场检查、产品抽样、运输、存储、检验、废样处理等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联系人:卢威龙、张钰静

联系电话:0996-2119383

附件1:2025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附件2:2025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附件3:2025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附件4:2025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附件【附件1:2025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
附件【附件2:2025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附件【附件3:2025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
附件【附件4:2025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