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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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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20201110-19473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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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新疆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筒子纱智能染色工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19-08-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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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筒子纱智能染色工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15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新疆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筒子纱智能染色工厂项目(重新报批)

     2.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库尔勒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横六路以南、印染路以北、纵三路以东、纵五路以西。

     3.项目概要:项目建设分两期,一期:2017-2018年建设本项目的办公楼、职工餐厅等生产配套单元,生产单元建设3个年产2万吨的纱线染色车间,建设道路、绿化、围墙及公用工程设施; 二期:2019年完成项目后续的职工餐厅等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生产单元建设5个年产2万吨的纱线染色车间,建设道路、绿化及公用工程设施等。达产后工厂将实现年产16万吨染色纱线。总投资234000万元。

     4.项目环评审批及建设情况:本项目前期已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限公司编制了《新疆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筒子纱智能染色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已于2018年8月15日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新环函【2018】1181号】)。目前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5.重大变化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计划对废水处理工艺进行调整主要有:

     ①由于即将颁布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印染废水排放和综合利用标准》新增了全盐量标准,建设单位计划实施残液盐循环利用技术方案,确保排放废水的全盐量满足新标准要求。

     ②项目原废水治理方案为:经康平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要求后,同软水站排污一并排入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再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根据即将颁布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印染废水排放和综合利用标准》,建设单位拟按间接排放协议限值向巴州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排放经除盐处理(全盐量达标)的全厂废水。

     根据《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中的《附件5纺织印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判断,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措施:4. 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本项目存在重大变动,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上海市清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变更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在国家级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kelkfq.cn)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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