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做好消防部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防部队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党办发〔2018〕47号)和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消防部队改革过渡期间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性岗位辅助消防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性,年满18 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4日。退伍军人、原消防队伍中特设专业岗位人员优先;
2、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户籍、民族、专业均不限;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5、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6、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可享受相关政策的条件:
1、退伍军人报考的,面试成绩加10分;
2、具有消防工作经历每满1年,面试成绩加10分;
有重复加分情形的,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6、前期在开发区范围事业性岗位招聘时解聘、辞职、开除、自动离岗、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调剂岗位等人员不得报考;
7、近五年来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被人事管理部门辞退或开除的各类人员;
8、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