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培训机构、培训学生家长、社区居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新教基〔2018〕40号)、《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自2018年4月至今,开发区社发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开发区管辖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现将开发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整顿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合格名单(经过整改达到相关设置标准,可以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相应培训的机构)
(一)起点艺术培训中心。培训内容:钢琴、电子琴、声乐、吉他、少儿舞蹈、绘画。(地点:开发区梧桐人家门面房)
(二)燕儿飞艺术培训中心。培训内容:舞蹈、绘画、书法、跆拳道、器乐。(地点:开发区黄金海岸21号商业楼)
(三)晨曦教育培训中心。培训内容:课业辅导、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艺术。(地点:开发区黄金海岸21号商业楼)
二、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需继续整改名单(未达到相关设置标准,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各种培训的机构)
(一)巨人教育(地点:梦想家门面1-3号)
(二)楼兰艺术培训中心(地点:晶水苑门面房二楼)
(三)子益教育(地点:开发大道梧桐人家门面)
(四)神墨教育(地点:梦想家门面房1-2号)
(五)雅德轩书画(地点:康博物业办公室旁)
(六)舞乐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地点:四季城25栋二楼)
(七)知天下文化教育培训中心(地点:水木清华小区26号楼一号公建01号)
(八)巴州康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地点:兴乐路36号)
三、取缔校外培训机构
(一)作业辅导班(地点:康博花园14-2-102)
(二)东乐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地点:康博17-1-304)
(三)作业辅导班(地点:晶水苑小区5-2-102)
(四)汪星人培训中心(地点:天赐良缘小区内)
四、相关要求
(一)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情况实行动态公告制度。
(二)符合规定设置标准的培训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和新招生。
(三)未达到规定设置标准的培训机构自2019年1月1日起继续整改,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和招生。待整改完成,由开发区教育部门和相关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并发布公告后才能培训和招生。
(四)取缔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于不符合相关设置标准,不具备整改的条件,予以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
特此公告。
监督及咨询电话:0996-211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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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