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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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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库尔勒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 发布日期:2018-07-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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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8-07-26 00:0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便民警务站建设,经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28日至2000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可享受相关政策的条件:

1、部队退役军人报考的,学历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2、在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系统从事协警工作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20分。具有加分条件的,需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6、前期在巴州范围内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招聘时解聘、辞职、开除、自动离岗、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调剂岗位等人员不得报考;

7、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与确认的方式招聘,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职位表》相关要求进行,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8月10日,每天上午09:30--13:00,下午16:00--19:00。周六周天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巴州公安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大厅报名(市内乘50路公交车华山技校站下车向西200米),联系电话:0996--2629011、2629012。

提供资料: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出具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部队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笔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80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1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须提前30分钟到场。笔试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50分。《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试题采用汉语命题。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