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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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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20201110-19395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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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关于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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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8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现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弘塑料厂”等25户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的纳税人,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汇总清册(2018年1月)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