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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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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20201110-1937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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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新疆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筒子纱智能染色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17-09-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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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筒子纱智能染色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25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筒子纱智能染色工厂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库尔勒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横六路以南、印染路以北、纵三路以东、纵五路以西。

     3.项目概要:项目建设分两期,一期:2017-2018年建设本项目的办公楼、职工餐厅等生产配套单元,生产单元建设3个年产2万吨的纱线染色车间,建设道路、绿化、围墙及公用工程设施; 二期:2019年完成项目后续的职工餐厅等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生产单元建设5个年产2万吨的纱线染色车间,建设道路、绿化及公用工程设施等。达产后工厂将实现年产16万吨染色纱线。总投资234020.6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用蒸汽由园区供热锅炉提供。

     在印染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少量的纱尘、助剂粉状颗粒物,在调节车间内湿度计物料配料设备设置真空除尘设备后,外排污染物很少,对环境影响甚微。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2015年3月31日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后通过管网送至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水方案可行。

     由于项目废水不排入地表水体,项目排污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生产废水由管道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本项目装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周围地下水环境没有影响。

     3.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印染设备等动力机械及污水泵、循环水泵。经预测项目投产后昼夜间厂界周围各预测点噪声影响值均不超标,项目运行对外环境产生的声环境影响比较小。

     4.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回丝、废包装材料纸箱、废原料包装桶等、染料、助剂等废包装袋、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软水处理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均采取合适的方法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原料均为筒子纱,在印染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少量的纱尘、助剂粉状颗粒物,在调节车间内湿度计物料配料设备设置真空除尘设备后无组织排放

厂内污水处理站附近20m范围内有轻度臭气,但一般都能承受,在50m外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染色废水、地面冲洗水、软水反冲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浓稀污水分别收集,进入各自处理系统处理。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产生的冷凝水作为清洗用水,不排放;洗染废水经收集处理。

     本项目新建全厂废水处理站一座,分为低浓度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和高浓度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水质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2015年3月31日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排污管网,最终进入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

     已建(未运行)的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纺织工业城内纺织服装,距离本项目直线距离约100m,处理规模为50000m3/d,服务范围为二期纺织工业城内,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2/O+MBR”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