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开管发〔2016〕141号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扩大)会议研究,现就成立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成立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
     二、人才大厦综合服务办公室协助指导成立商会筹备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成立商会有关工作;
     三、商会成立后,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社团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部门核准的章程规定开展活动。商会要团结广大会员,维护会员权益,积极搭建政府和部门之间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联系桥梁。依托商会的平台,宣传政策,整合资源,抱团发展,以项目为纽带,积聚生产要素,打造商会和企业品牌,推动会员企业的集群化发展,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壮大会员企业的综合经济实力,为促进开发区、巴州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开发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商会筹备委员会工作,主动协助并提供相关材料。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