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关于做好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巴淘汰产能办【2020】2号)和《2020年自治州利用综合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巴淘汰产能办【2020】3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开发区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在充分实地核查的基础上,现予以公布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落后设备和产能淘汰清单。
     请企业对照清单,制定详细的淘汰计划,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自行拆除落后产能和设备。
    
     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落后产能设备和产能淘汰清单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办公室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代)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