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邀请库尔勒市学前督导组、开发区各委办局对园区内6家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保教、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进行综合等级评估。根据评分结果,4所幼儿园已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标准,现公示如下:
一、一级幼儿园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鹅湾幼儿园
二、二级幼儿园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太阳幼儿园、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果果幼儿园
三、三级幼儿园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贝幼儿园
已认定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依法办园、规范管理;要严把各类人员资质准入关,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培训的首要位置,不断提升教职工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要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持续改善办园条件,不断扩大园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切实按照工作规程和办园标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全面促进开发区幼儿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将开发区学前教育提高一个新台阶。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2日-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育科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96-2119174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