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为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政府制定了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实施细则即《全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
二、补助对象
开发区补助对象为具有开发区户籍(不包含兵团退休人员),年满80周岁的老人。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80岁(含80岁)-8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70元,90岁(含90岁)-9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50元、100岁以上(含100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40元。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季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开发区社发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赵铭伟 联系电话:13639998833
经办人(科长):米娜瓦尔·艾力 联系电话:13899068833
2.开发区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李秋生 联系电话:13909961606
经办人(分管领导):李霞 联系电话:13899025999
3.开发区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行长):马淑荣 联系电话:13899089389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曹鹏 联系电话:15109968538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