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传达学习贯彻2021年全国和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保护工作会暨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总结部署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和翟青副部长讲话精神,加强全区各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7月12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在乌鲁木齐市举办第五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岗位培训班,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积极派员参加,此次培训为期5天。
此次培训对课程进行了精心设计,邀请了全国各地最优秀的师资进行授课,旨在传递全国最前沿的环保政策要求、先进的经验做法。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人员须参加统一考核,考核通过领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岗位培训结业证》后,按照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申领、核发行政执法证件的最新要求,参加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证前考核合格,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领行政执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