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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大队制止露天焚烧树叶行为 呼吁居民对露天焚烧行为说“不”

作者:窦凌云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14阅读数:

     近日,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乐悟路时发现惠森生物前绿化带中有人正在点火焚烧树叶,现场烟雾缭绕、浓烟四起。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上前阻止当事人继续焚烧树叶的行为并一同将火扑灭,及时制止了焚烧行为。

     “您千万不能这样烧树叶了,这么大烟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在扑灭火焰后,执法人员对焚烧树叶的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该当事人在经过批评教育后也认识到私自随意焚烧树叶的危害性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进入冬季后,部分居民为图方便,无视法律法规,随意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树枝、杂草、建筑垃圾等高污染燃料的行为时有发生,而随意焚烧高污染燃料产生的烟雾和粉尘随风飘散,不仅严重污染空气,还存在火灾隐患。在露天场地或者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其行为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当中的规定,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据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少因露天焚烧行为等造成空气污染,执法大队积极采取措施,在开发区大力宣传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的危害性,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接到投诉或者巡查发现有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的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