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新财资管〔2019〕4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开发区财政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州财政局完成园区22个行政事业单位2月国有资产月报上报工作。
截止2月底,开发区管委会22个预算单位资产期末合计为22998.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为4478.91万元,固定资产总额为9217.23万元,在建工程总额为9302.06万元。负债合计618.3万元,净资产合计为22379.88万元。
完成本次资产月报上报工作,有利于动态了解园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数据打下坚实基础,并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