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库尔勒市与开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移交会在开发区管委会五楼中会议室召开,移交会上,东湖、新苑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正式由库尔勒市新城街道移交至开发区管委会。州文明办、市文明办、新城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东湖社区、新苑社区及辖区各文明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共计30余人。
座谈会上,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楼伟荣就开发区基本情况、社区移交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及辖区文明单位情况做详细介绍。自2012年6月,巴州人民政府明确"开发区辖区内社会事务工作移交开发区管理”以来,开发区机构职能部门不断健全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2015年4月,根据自治州、库尔勒党委及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新城街道将新苑社区和东湖社区整体移交至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其中,党建、工青妇、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工作,全部移交给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楼伟荣强调,自社区移交以来,开发区文明办已对新苑、东湖社区及所属辖区单位进行了前期调研,开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得到了各单位的认可和支持。
州文明办主任徐伟红就精神文明移交工作作了重要讲话。首先,针对移交过程中市文明办提出的社区及辖区单位在创建形式、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给予一一回复,对管委会垂管部门文明单位创建、届满复验所存在问题作出指示。同时,对开发区文明办和所属文明单位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做好工作交接与传承,确保工作不断,水平不降。第二,加强自身建设,服务好、指导好辖区文明单位工作。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创新推动。开发区面临企业多、学校多、流动人口多的实际问题,文明创建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展开工作。第三,开发区各级文明单位应主动对接,支持开发区文明办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各级文明办、文明单位之间继续加强沟通与交流,在沟通中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州文明办将全力支持开发区文明办,共同努力,做好开发区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最后,市文明办与开发区文明办均表态,将继续加强沟通,全力做好移交工作,将市文明办好的做法和经验传承到开发区来,让文明创建工作在开发区生根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