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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围绕园区重点工作,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作者:张欣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0阅读数:

2015年,开发区环保局围绕园区重点工作,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巩固水污染专项整治成果,2015年6月13日,管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专题座谈会,禁止富丽达公司、泰昌公司、美克化工、塔石化等重点企业再向西尼尔氧化塘排放工业废水;园区内重点企业必须厂内治理达标,确保年内完成污染减排任务。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开展库尔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协同安监、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化学品生产、食用色素加工等行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环评审批40家,竣工验收17家,发放排污许可证21家,餐饮证明121家。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审批工作,转移危险废物12446吨,发放转移联单529份。开展了新疆中聚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美盈化工有限公司、巴州名星纸业有限公司、新疆凯瑞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是举办了开发区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讲座,对110家企业环进行重点检查,共计检查232人次。积极参加2015年度全区排污费全程信息化培训,开展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工作,检查建筑施工企业26家并下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开展了开发区2015年上半年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和医疗废弃物产生情况调查统计。

三是全年及时处理“12369”环保投诉及州局转办投诉47起;开展群克管线监察5次、西尼尔氧化塘监察5次,日常环境监察及夜查120人次,餐饮业监察30家。拟关停清理园区环境违法企业10余家。自6月起,开展园区内“未验先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联合教育、工商、公安等部门在中高考期间对考点及考生住宿点周边施工单位、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开展了环境噪声专项监察。

近年来,环保部门能够认真履职、秉公执法,强化社会公众和排污企业的环境法治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充分发挥绿色信贷、上市环保核查等作用,促进企业自觉遵法守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未发生重复环境上访事件和久拖不决的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