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理解新《大气法》、适应新《大气法》带来的新变化,保证《大气法》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2016年1月11日,开发区环保局再次组织全体干部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细致的学习。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会议要求环保干部要严格按照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做好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努力改善开发区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