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在元旦后开展防止“四风”反弹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在开展专项监察活动中,各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查办负责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财政等部门依据工作职能特点要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纪工委(监察局)通过公车GPS定位系统对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十六个严禁”情况进行抽查。查会议记录和工作安排,看是否组织学习传达《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 》精神;是否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传达;是否组织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情况,看是否有违反“五个一律免职”行为。查是否有违反“十六个严禁”行为。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开展专项检查情况实行监督再监督。查会议记录和工作安排,看是否组织学习传达州纪委文件精神;是否组织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查是否制订可行的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查是否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看人员力量、检查过程、检查结果等具体情况;根据该单位提供的工作台账,延伸查访企业,查该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及 “十六个严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