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农民工劳动者群体的日益壮大,克扣、拖欠工资成为农民工权益被侵害的重点。由于部分建设单位及工程总承包单位违法分包、转包致使劳动用工不稳定,管理不规范,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屡禁不止,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库开社发【2016】20号)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保证金征收管理,加大对工资保证金的追缴力度,做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退工作有专人审核、专人审批、专人办理,确保保证金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