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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社保在行动

作者:王陆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0阅读数:

   为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行为,完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使单位能够做到为每位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拖欠、不漏缴,从而让职工更好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每年的1至3月为《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时间,通过社保年检,社保机构可以准确掌握上一年度所有参保企业的参保、缴费情况。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园区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社保管理中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营造宣传氛围,督促参保单位年检,本着让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少跑路的原则,通过网站公告、电话催办等形式告知各参保单位年检时间、地点,督促参保单位尽快前来办理年检,确保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坚持一次性告知,对前来领表年检的单位,工作人员将所需材料一次性详细说明,如有参保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或不会办理,工作人员会耐心指导填写年检表及报送材料;三是实行窗口集中办理,在社保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专人专职负责办理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