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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六项措施,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

作者:黄鑫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0阅读数:

   2016年度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工作在2月22日结束,开发区安监局强化六项措施,确保烟花爆竹市场销售安全、居民燃放安全。

  一、落实烟花爆竹连锁经营

   4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全面落实连锁经营、终端机配备、信息上传、诚信承诺、安全协议、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

  二、 加强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工作

   开发区安监局加强各临售点安全经营管理,在选址上,联合规划、消防,实地查看,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布设网点,各临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且安装视频监控,严格按照经营场所面积限制存放量,严禁各临售点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

  三、 全面落实实名购买制度

   各烟花爆竹临售点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工作,各点销售产品均张贴新疆专用电子标签,销售产品流向信息完整。各临售点实名购买信息采集和产品销售信息采集上传率达到要求。

  四、 强化诚信经营,提高社会监督力度

   各烟花爆竹临售点严格按照“诚信经营承诺”所载明的内容向社会公开,全部张贴“诚信经营承诺书”。

  五、 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开发区安监局做好各临售点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积极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经营场所面积足员培训,杜绝代培代训现象。

  六、 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销售行为

   自烟花爆竹销售工作开展以来,由管委会副主任买合木提·沙吾尔,安监局局长李炳义带队,联合公安、消防、工商、综治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执法车辆12车次,检查临售点42家次,对现场发现的12处隐患立即整改完毕,未发现非法违法销售行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以结束,2月23日,各临售点已停止经营,余货退库工作已完成,临建房已全部拆除,各临售点总销售额近50万元,进货量900件,余货退库39件。春节期间,开发区安监局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合作,落实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未发生烟花爆竹事故,让各族群众过了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七、 好的经验和做法

   开发区安监局在烟花爆竹销售期间主动与社区沟通,在社区居民QQ群、微信群里发布信息,发布安全燃放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到依法设立的临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

   使用烟花爆竹远距离探测仪,对超市、商店进行抽查工作,排查非法销售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