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群团工作会议和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建设法治新疆·巾帼在行动”活动,强化对妇女的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2016年3月7日上午,开发区妇联、东湖社区和新苑社区在园中苑接待公寓多功能厅进行了妇女维权专题讲座。
   此次邀请到的讲师是库尔勒市监狱管理局女警实教中心主任金晓琳、教育改造科干事张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二位讲师用生动的课件、简明易懂的语言向姐妹们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由来、发展、基本内容以及我国广大妇女应享有的政治权、文化教育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人身权等权益,引导妇女同志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依法维权的手段和救济途径,并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案例进行了举例说明。在两个多小时的授课中,姐妹们津津有味地听取了同自身利益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通过听讲座和现场咨询,使很多平日里遇到的法律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开发区妇联开展妇女维权专题讲座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妇女同胞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敢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她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姐妹们今后在面对伤害和遭受不公平待遇时如何正确处理指明了方向,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