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以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科学化为重点,拓宽监管思路,强化监督管理,保证提高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预算约束。开发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如实编报采购预算,采购单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政府采购中心方可实施采购,凡未经过审批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实施采购。
   二是严把申报关。开发区财政局规定,各采购单位需要采购货物、服务等时,必须如实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上报政府采购中心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三是严把结算关。开发区统一实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制度,采购业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统一由开发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依据采购合同直接将采购资金拨付给履约供应商。
   四是加强与部门的协作。加强与管委会各局办、开发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