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发布自治区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开发区企业社会保险缴纳状况,开发区社发局按照管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采取了“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强化责任、特别办理、耐心细致、周到服务”等诸项措施,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保障企业职工的利益,社会保险缴费取得了明显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园区企事业单位参保工作,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积极为企业缴纳社保费用。自5月15日开始,开发区社保大厅严格执行最新社保基数,主动向园区各参保单位宣传讲解2015年度新调整企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即上限12396元/月,下限2479元/月,其中非国有企业医保下限4132元/月)。同时,社保中心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在征收工作中坚持“应收尽收、减少流失”的原则,对不愿意为职工买保险的企业,中心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讲政策、讲原则,直到单位愿意缴清为止。截至目前为止,园区已有141家企业根据新基数缴纳社保费用,参保率达到80左右,基本完成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保费收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