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企业招录新疆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和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共有8家园区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企业招录新疆籍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一次性划拨,按季度结算,并根据就业人员形式不同,采取不同的申请和拨付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园区企业符合招用新疆籍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可向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提交申请审批表,按照申请补贴的项目填写具体表格,并附就业困难人员相关信息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经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由社发局会同财政部门发放。
   企业新招录新疆籍员工社会保险补贴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稳定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享。同时加强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统计工作,对辖区内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及时汇总统计并备案。企业招用新疆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须专款专用,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同时,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