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扶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停止存储并全面清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发区迅速开展清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作。
多方沟通,简化程序。开发区安监局积极与建行开发区支行(开发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开户行)、开发区财政局对接,确定了清退手续办理流程及资料清单,指定专人负责,方便企业办理退款。
核对统计,统筹安排。开发区安监局对2010年-2015年5月前企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账户账目进行核对统计。5月7号,开发区安监局组织园区12家已缴纳风险抵押金的相关单位召开了清退工作会议,向各企业传达了上级文件要求,下发《关于清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介绍了清退流程,并对清退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
及时办理,全面清退。按照“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开发区采取容缺受理 的方式,及时清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利息。截止6月8日,共清退8家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金额321816.6元,占缴纳风险抵押金总家数67%、总金额的66%,按照上级要求,将在6月30日前完成清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