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的工作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生活保障的生活制度。
但对于很多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业务时,得到的回复是无法办理时,有异议,既然缴纳了失业保险,而且失去了工作,那就属于失业人员,为什么不能办理失业金领取的业务。还有失业人员没有求职意愿也不能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有以下几条:1、失业人员所在的用人单位已为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2、因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即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非本人主动提出解除的);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相关的求职要求。满足以上条件的即可办理失业金领取业务。
对于有求职要求的条件是为了使失业人员积极就业,在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之后、尽快的解决失业问题,从而使失业人员解决根本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