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局下发的《自治州2016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知精神,开发区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自查工作。
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各类财政专户资金、各部门(单位)各类实有资金账户结余情况。对上述二类资金开发区财政局将进行全面摸底自查,摸清各账户、各单位存量资金,对超过两年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并及时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并分析问题成因,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存量资金存在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这次自查,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策敏感性和敏锐性,结合当前经济财政形势,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做好这次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