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财政局根据财政厅、州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于7月1日保质、保量的完成国有资产清查、上报工作。
   清查工作历时3个月时间,通过盘点清理、核实、上报等三个阶段,全面摸清了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使用情况。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开发区财政局将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结合开发区实际,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同时针对此次资产清查过程中显露出来一些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合理性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规范、加强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政府资产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