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开发区人才大厦云上建管会全体干部及行政大厅全体人员开展了“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学习。一直以来,云上建管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结对认亲,进一步巩固发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定期有序的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和学习各项会议精神。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作为一名从小在库尔勒生长的新疆人,更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新疆的稳定。应该做好正面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作为开发区建管会的一员,离不开党的培养和照顾,离不开党的民族政策的照耀和引导。我将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带头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努力净化育人环境,更要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和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及危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维护好新疆的和谐稳定局面。
     我们必须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破坏活动,尤其是暴力恐怖活动。不管分裂主义势力打什么旗号,它总是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实施暴恐活动。因此我们要坚持主动进攻,出重拳严厉打击。重视严防,用好技防、物防等现代手段。形成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使一小撮分裂主义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坚决抵制防御宗教极端思想在社会的渗透,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明辨是非,维护民族团结,不信谣、不传谣、珍惜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