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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局摸排新增电量双边交易工作

作者:马银环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28阅读数:

     为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工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稳增长措施,自治区近期组织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新增电量双边交易试点工作。近日,开发区经发局对域内重点用电项目进行跟踪回访,全面展开摸底排查工作。

     电力双边交易采取的是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交易双方通过自由协商定价的方式,此次申报范围不含纺织服装类项目,要求电力用户新增电量3000万千瓦时以上,新增电量类别分三类:Ⅰ类为2017年新投产项目;Ⅱ类为截止2017年4月底企业用电量超过2016年全年用电量,或企业变压器增容改造新增电量;Ⅲ类为2017年第一批直接交易试点企业截止2017年4月底,用电量小于2016年全年用电量,以年初申报的上半年交易电量为基数的新增电量,属于Ⅰ类、Ⅱ类的双边交易时段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属于Ⅲ类的双边交易时段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预计下半年第二批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即将开始,直接交易试点要求电力用户需满足用电等级10千伏及以上,年耗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均可申报,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及时与开发区经发局联系(电话:0996-2119380),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