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四项举措推动“监督责任”。一是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实现问责常态化。二是狠抓作风建设,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和政风行风建设。三是建立述责述廉和约谈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次述责述廉活动,开展一次提醒约谈,及时掌握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四是健全和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形成组织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