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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作者:韩芮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04阅读数: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当天,库尔勒开发区纪工委全体纪检干部通过电视、网络第一时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4月2日开发区纪工委召开专题学习会,原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进行了交流。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简小东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旗帜鲜明地宣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国家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现到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实施举措中,贯穿反腐败全过程,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