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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学习《开发区条例》热潮

作者:李娜文章来源:云上开发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29阅读数:

     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云上开发区建管会于6月29日在人才大厦3楼咖啡厅开展《条例》宣贯培训会。云上开发区建管会行政部副部长张剑宝讲解了《条例》。云上建管会全体干部职工、新疆四季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新疆深能售电有限公司、新疆大众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企业代表50余人参加培训。

     新修订的《条例》从多个方面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保障,明确了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行使自治州级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能;规定开发区应当坚持市场运作、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创新机制、生态优先、产业驱动、产城融合的原则,提高开放合作水平,增强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张剑宝强调:“新的条例提出开发区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发区设立科技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培育自主品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的建设和发展,这将加快开发区企业和市场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步伐,对推动开发区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活动中,新疆四季通达运输有限公司代表发言:“《条例》的实施,为我们明确了发展的方向。我们将尽自己所能,为开发区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