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州住建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房管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宗族恶势力及“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房地产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规划建设系统已设立举报专线,举报信箱,欢迎广大群众对黑恶势力进行举报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