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决策部署,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发展,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规范办园行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社会发展局成立督导组对园区6所民办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及“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等行为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9月初至9月中旬,由社会发展局教育科组织各幼儿园园长、教师深入开展学习培训;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幼儿园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于10月中旬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第三阶段:全面整改。根据自查和督查的情况,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于2018年秋季学期结束完成全面整改工作;第四阶段:专项督查。社会发展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在2019年春季开园后开展专项督查。
近日,督导组通过一看、二听、三查、四调、五讲等措施逐园进行检查。一是看幼儿园课程设置和一日流程,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二是听幼儿园负责人的汇报,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搞好幼小衔接,去小学化;三是查幼儿园课表,幼儿一日活动是否都安排合理,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四是调查幼儿课堂学习和作业情况;五是讲政策、指缺点、找方案、促纠正。
检查中发现各幼儿园基本上能根据文件要求,做好防止“小学化”倾向自查工作,在保教工作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但部分幼儿园向家长和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环境布置过于简单化,游戏活动开展不多,区域活动材料少,教师的教学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
社会发展局高度重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督察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检查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督查工作,进一步端正开发区各幼儿园的办园思想,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切实推进开发区学前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