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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工委践行“四种形态”保护干部

作者:韩芮文章来源:开发区纪工委 发布日期:2018-10-17阅读数:

     开发区纪工委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履行职责、深化职能拓展的有效抓手,精准把握、综合运用,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纪工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抓小问题小毛病,带着具体问题事项,经常对党员干部咬耳扯袖,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将谈心谈话制度常效化,形成新常态。践行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

    一是明确谈话内容。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家庭、廉洁自律等情况,并询问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听取、征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带着问题提出相关要求,对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等情况提出要求。同时,有针对性的通报群众对个别干部的问题反映,并提出要求责令整改。

     二是注重结果运用。通过谈心谈话,对干部在生活上有困难的,用亲人般的关怀打消干部的顾虑,按照政策给予帮助和解决;对“老实人”和工作不顺心的干部,谈出真话、实话、心里话,积极帮助他们抒解心中的困惑;对有违纪苗头性问题、不在状态的干部,或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般性偏差和失误的,进行警醒性谈话;同时,对干部在工作上取得成绩的给予充分肯定,增强干部的自信心。通过谈心谈话提醒,有效地发挥了教育和保护干部的作用,较好落实了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