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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园区天蓝、地绿、水清--开发区启动10蒸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工作

作者:张欣 侯强强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11阅读数: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务院“大气十条”,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做好库尔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工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于开发区内29家企业的31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下达了限期关停决定,要求以上企业于2017年内停用并拆除自用燃煤锅炉。

     2017年7月11日,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某公司对自用燃煤供热锅炉进行了拆除。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要严格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积极配合环保部门,主动做好锅炉拆除工作。同时,对于生产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艺及产污环节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停产整改,切实履行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创建生态示范工业园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求环保、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国土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严查环境信访投诉,督促企业达标排放,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确保园区天蓝、地绿、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