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1.5万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土地及开发区、园区政策,支持开发区做大做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帮助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5月10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乌鲁木齐召开了部分开发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座谈会,30个开发区(园区)、10个金融单位、14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要领导及相关处室参加了会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员张朝阳在会上做了《紧紧围绕总目标、加快园区创新发展》交流发言。
     开发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创新发展措施。一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开发区项目用地需求。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新疆2000万锭纺织服装城的支持,打造“全国重要的纺织服装生产加工基地”,同时加大纺织服装产业链下游的延伸,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僵尸企业问题较突出。造成闲置低效用地的综合因素多,也造成了供地率较低的问题。一方面为国际国内经济低迷大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为国家政策调控导致企业建成运营成本加大,融资难等。三是多措并举、多头并进,完成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一方面创新投融资模式,破解融资难题,加快推动PPP项目建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助资金及充分发挥基金公司、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各融资平台作用,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四是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园区生态环境建设,稳步推进国家生态示范园区创建,持续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环境综合整治,以提高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五是全面整合开发区楼兰云、大数据产业研究院、中关村创新创业中心等资源,深度融合和改造提升实体经济,积极申创自治区级双创基地,继续推进国家级高新区申报工作,做好两化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同时提出了建议:一是建议自治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建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国家级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单列和倾斜。二是建议成立土地储备和交易中心,核定机构编制,规范土地交易市场。三是建议在建设用地审批中,对土地地类进行认定,进一步减轻财政负担,让项目用地享受国家自治区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优惠政策。四是建议加强与对口开发区、发达地区开发区的协同发展,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泛听取了各开发区(园区)、金融单位、地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自治区解决事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任辉在会场梳理了一批共性问题,现场安排有关部门按时限给予解决,同时要求各园区、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每月梳理一批需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协调解决的事项,要求各地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主动服务,支持园区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