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发区应急办对园区4个州、县级应急示范点申报单位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初检,对每个申报单位均提出了整改意见。按照应急示范点建设进度要求,开发区应急办将于11月对社发局、经发局、安监局申报的开发区一中、乌苏啤酒(库尔勒)有限公司、新疆巴州洪通燃气公司3个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新疆美克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州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本次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和查看实物的方式,重点对初检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按照9个建设类别30项考核内容逐一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分值和建设情况确定首批县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报管委会批准后予以授牌。
   年初以来,按照州应急办部署,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了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落实了奖补资金约2.3万元,建设州级应急管理示范点1个,县级应急管理示范点3个,充分发挥了基层单位应急管理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开发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