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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出台老旧住宅小区产证遗留问题解决方案

作者:殷子玉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29阅读数:

     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为净化开发区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房地产开发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力度解决房地产开发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开发区现有实际,出台了《关于解决开发区老旧住宅小区长期未办理产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多部门组成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办产权证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

     房屋办理产权证遗留问题涉及情况较复杂,每个问题都有疑难杂症,多数是因无钱、无人、无证“三无”问题引起,即开发建设单位资金短缺,未缴齐相关手续、税费;开发商自然消失、“跑路”下落不明、手续审批不齐全等。针对以上问题,把老百姓办证和追查开发商责任分开,保证群众利益,最大限度防范搭车办证及道德风险,将恶意逃责开发商列入打击清单,制定“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责、先证后诉”的“三先三后”原则,对涉嫌违法违规及恶意逃避责任的开发商,列入打击清单立案查处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办产权证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借鉴内地省市办理产权证经验将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按照“证要先办、单要照买、改要到位、责要重追、线要守住”的原则加快办理,同时总结经验,研究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探索出台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监管的政策措施,抓好商品房交易管理,加快推进房产测绘、预售许可等系统的关联和共享,并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加大对房地产企业资金情况和在售项目排查力度,对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的,在做好监控的同时,加大处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