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关于推进“政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喀什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按照文件精神,从五个方面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为11月10日全国推开“政照分离”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一是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开发区管委会研究拟定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州编办对《方案》确定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州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州、市、开发区层面完成相关审批事项内容和权限梳理工作。经梳理审查,自治州层面行政审批事项25项,涉及审批部门9个;市级层面审批事项5项,涉及审批部门4个;开发区层面审批事项14项,涉及审批部门4个。具体改革方式为:州、市、开发区层面取消审批事项3项(其中,完全取消审批事项2项,审批改为备案事项1项),保留审批事项41项(其中,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14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事项13项,强化准入监管事项14项)。
    二是制定与“证照分离”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措施
     一方面为有效防范风险,督促州、市、开发区涉改部门结合具体审批事项和工作要求,逐项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制度措施,州工商局对相关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行了审查把关,另一方面督促各审批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建立与“证照分离”相适应的综合监管机制,包括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并落实证照办理过程“三个双”协同机制(即落实“双告知”,“双反馈”和“双跟踪”机制制度),建立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三个双”协同监管机制(即落实“双随机”,“双公示”和“双评估”制度),以及加强部门联动、落实联合惩戒的措施办法。
    三是按期完成《方案》报备审查工作
     10月15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州编办和州工商局将《方案》报送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工商局进行了备案审查,同时将在开展此项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一并进行了请示汇报。
    四是大力宣传,提高群众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知晓率
    工商登记窗口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向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告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内容;监管和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也进行大力宣传。另外巴音郭楞报社在其报纸和网站上还对我开发区作为全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及“证照分离”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宣传报道。此次改革,群众反映比较热切,深受欢迎。
    五是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
     开发区工商局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后,根据其申报的经营范围,涉及到后置许可事项的,通过书面告知书,告知企业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同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注册信息告知相关审批部门。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开始实施的10月20日至今,共办理各类登记185户,其中涉及“证照分离”的审批部门3个,项目共计3项、55户,其中:15户的审批事项为改革事项中“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2户的审批事项为改革事项中“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9户的审批事项为改革事项中“强化准入监管”,开发区工商局在这些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时全部进行了“双告知”,便于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双反馈”、“双跟踪”、落实“双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