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体要求,为稳步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牵头安监局、环保局、质监局、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于2018年10月9日至10日分两个小组对开发区41家企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督办。截至目前,18家企业已完成淘汰工作,6家企业正在开展淘汰工作,其余企业正在积极订购设备。
下一步,开发区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政策,继续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办力度,推进环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园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