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关于印发<自治州落实自治区党委“1+3”工作总体部署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党办发[2018]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动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企业污染治理,经发局牵头制定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清理“散乱污”违法违规企业推进方案》,5月2日,管委会王海捷副主任召集经发、环保、财政、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召开“散乱污”联席会议,围绕园区“散乱污”治理方案,各司其职开展好“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努力打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美好环境,为加快企业产业升级和园区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注:“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散”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工业企业。“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工业企业。“乱”是指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的,以及使用闲置设施农业用房、教育、农房等非工业用房进行非法生产的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