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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率先完成园区内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工作

作者:王燕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12阅读数:

     为进一步活跃自治区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消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做出了对商品房消费实施契税财政补贴的重要政策决定。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税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新财法税【2016】14号),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巴建房【2016】11号)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结合开发区房地产情况,在全疆范围内率先完成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工作,对园区内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契税退税。

     此次房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对象为2016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开发区新建商品住房(包括二手房),并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契税,取得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增量(存量)房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补贴金额按照契税完税凭证上记载的金额予以全额补贴;补贴政策已于2017年6月30日截止。开发区于2017年9月率先完成园区内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工作,对园区内符合退税条件的1038户纳税人(新建房866户,二手房172户)兑现商品房契税财政补贴退税额3559457.83元。

     开发区根据自治区及州党委、政府的部署,各部门默契配合、积极有序地开展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工作。从对补贴对象房产交易相关信息资料的审核,确保交易的真实有效性;到积极筹措、落实补贴资金,保证及时足额的兑现到位,开发区干部始终秉持“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开发区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将此项惠民政策及时落到了实处,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