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商品房消费的财税政策,活跃住房消费,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新财法税〔2016〕14号)文件要求,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对于在2016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实施契税财政全额补贴政策。
按政策要求:
一、对于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按照契税法规定缴纳契税,取得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增量房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开发区具有符合条件的购房者866户,补贴金额为:2929717.85元。
二、对于在2016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二手房,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契税,取得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存量房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开发区具有符合条件的购房者172户,补贴金额为: 629740.49元。
三、2016年开发区共计办理契税补贴1038套,总计补助金额为:3559458.34元。截至目前,2016年的契税补贴工作已经圆满发放完成,2016年的契税优惠政策对当前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的政策促进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房销售,振兴了房产市场信心,为拉动开发区经济的增长做出了贡献。